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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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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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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成委厅〔2023〕25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加快推进“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建设,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成都现代化建设,聚焦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动空间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跃升,全面增强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提高城市发展能级

充分彰显公园城市本质内涵和整体形态,坚持以人为本、功能导向,突出重点片区对城市战略定位与核心功能的承载支撑,着力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发展格局。支持重点片区优化布局,锚定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引导人口和产业向重点片区集聚,优先支持全市24个“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加快打造一批功能完整、结构合理、辐射周边的示范性片区单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落实“三区三线”要求,精准划定重点片区四至边界,科学开展规划评估,优化完善功能布局,引领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地上一座城,地下一座城,云上一座城”理念,聚焦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智慧治理,制定完善导则、标准等空间管理体系,为重点片区规划建设发展提供技术指引和支持。指导重点片区完善城市设计,着眼集约高效、低碳绿色发展,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科学优化区域工业、商服、住宅、公共服务等各类用地结构和比例,明确“空间—功能—项目”对应布局落位关系,合理设定有机更新等重点板块容积率,在不突破经营性用地开发建设总量的前提下,探索容积率指标原则上在本区(市)县域内已拆迁或同步拆迁的相同用地性质未出让建设用地中进行转移平衡。指导跨区域、组团式重点片区协同编制规划,支持在利益分享、项目联动建设、资源要素和公共服务配置等方面探索机制创新,更好实现资源互补、合作共赢、创新突破。〔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各重点片区牵头部门,各区(市)县。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坚持建圈强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聚焦城市功能体系,统筹人口、产业与城市发展,突出平台思维、错位协同、融通发展,深入实施产业建圈强链,打造主导功能清晰、各具特色、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集群。优先布局产业创新平台,多形式推动大科学装置、研发机构、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向重点片区布局或共享,对新获批组建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以多种方式按国家支持资金的50%给予支持;搭建中试、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质量检验、标准评价以及化工、消费品工业等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加大人才公寓等片区住房建设力度,推动重点片区从“供土地”向“供平台”转变。支持提升综合承载能力,优先支持重点片区提前开展变电站建设和配电网改造、干线输油输气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压缩站等具有邻避效应的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建设,在规划、用地、拆迁、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因地制宜推进重点片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对新建绿色低碳项目,可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最高贴息标准;加大对城中村改造支持力度,支持老旧商业楼宇更新改造,强化业主自主改造政策支撑。支持重大项目招引促建,鼓励跨重点片区联合招商,探索建立招商指标与利益共享机制,研究对引进落地的功能性机构、支撑性市场主体分档次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住建局、市投促局,各重点片区牵头部门,各区(市)县〕

三、创新土地保障,强化项目集群攻坚

坚持全域统筹、差异管控、精细集约,健全增存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项目集群用地保障,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建设用地资源向重点片区倾斜,支持符合重点片区定位的重大功能性项目接续纳入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对于年度综合考评前列的重点片区,优先推荐其项目集群申报为市重点推进项目,所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按照“增存挂钩”配置规则由对应区(市)县优先保障,不足部分由市级视当年区(市)县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支持;对符合国家或省级支持条件的重大功能支撑性项目、新创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项目,支持申报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使用国家、省级计划指标。支持用地业态复合与功能复合,深入推进混合用地改革试点,支持重点片区工业、物流、科研、商业等用地按规定混合供应;支持空间立体使用,探索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区地上地下空间分层出让;鼓励商业用地内叠建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形成高效便捷的生活服务网络;完善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政策,引导研发、设计、检测、中试等创新性业态及相关配套服务加快集聚。支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和楼宇资源,鼓励工业企业按规定利用存量工业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都市工业企业探索入驻商业楼宇从事微加工环节活动,实现“研发+生产”功能融合、集中布局;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推进“标准地”与“亩均论英雄”改革联动,研究出台正向激励、逆向倒逼的考核政策;审慎稳妥、依法依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利用存量非住宅类房产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并报产业部门备案,在5年过渡期内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位于重点片区的产业园区内公开招拍挂的商服用地及商业兼容住宅用地,宗地项目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持有比例部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结合不同产业类型及特点自主确定自持或整体有条件转让;市级及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得的,企业可向属地政府申请按照现金或履约保函等方式缴纳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应严格落实供后履约监管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重点片区牵头部门,各区(市)县〕

四、强化财金联动,拓宽多元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对促进区域均衡发展、提升产业能级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用财政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源,高效赋能重点片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更好发挥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重点支持重点片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公服配套等重大项目,年度投向重点片区项目集群的专项债券额度不低于全市总额的50%;用好用活中央、省、市预算内资金和政策性融资工具,对于重点片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给予每年2个百分点(期限2年)贴息;支持市级财政建设类、产业发展类、科技和人才类专项资金向重点片区倾斜,优先保障重点片区重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加大对重点片区项目提供融资与增信支持;鼓励政府性担保公司降低担保盈利考核并提高风险容忍度,合理降费让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鼓励金融机构结合重点片区产业特点,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增加贷款投放力度,强化补充流动资金贷款供给,保持贷款总量持续平稳增长,引导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重点片区建设,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参与重点片区建设工作方案,支持通过股权合作、项目合作、设立成都发展基金(二期)和城市更新基金等方式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重点片区,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创新考核激励,将国有企业深度参与重点片区建设发展的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

五、坚持交通先行,提升互联互通水平

聚焦重点片区交通通达性与便利性,根据区位特点和布局分类,加快建设功能性、引领性、支撑性交通项目,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和经济运行效率,引导人口与生产力合理布局。支持以轨道交通支撑中心城区重点片区结链成网,支持在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中优先布局重点片区线路和站点,推动轨道交通站点800米范围覆盖面超过65%,提高公交与地铁接驳效率,缩短轨道交通站点与公交站点换乘时间,加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支持以开放枢纽牵引城市新区重点片区高效联通,支持城市新区重点片区做强国际门户枢纽功能,加快建设天府站、空港站、淮口南站等综合立体交通枢纽,推进中心城区直达天府国际机场的快速路建设,规划建设石盘、天府国际机场北等货站,强化枢纽货运功能,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市域与对外多层次交通通道高效联结。支持以综合交通互联推动郊区新城重点片区内联外畅,围绕郊区新城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重点支持接驳轨道交通的干线公路、公交站点建设,加快建设成南、成乐、成绵、成温邛高速扩容和成金简、天邛、天新邛、天温都、籍黄、成彭、彭青淮、成温崇、大宝、沙西线改造等高快速路项目,规划建设濛阳站等综合货运枢纽,高效配置交通资源,畅通城市“主动脉”和区域“毛细血管”。加快提升市域交通服务效能,健全完善打通“断头路”市级工作机制,加强毗邻区域交通路网规划衔接力度,制定实施“断头路”打通三年行动计划,优先保障建设项目土地利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市级资金补助;大力支持铁路公交化,开工建设宝成铁路公交化改造、市域铁路公交化改造二期工程,促进铁路公交化运营,有序发展低运量轨道交通,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形成市域30分钟轨道交通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县〕

六、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统筹平衡增量资源布局优化与存量资源质量提高,适度前瞻性布局、高标准引入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城市宜居品质,增强人口和产业吸引力。支持优质教育资源向重点片区倾斜布局,统筹实施市直属学校和五城区区属优质学校引领帮扶行动,对尚无市直属学校或五城区区属优质学校领办的重点片区“一对一”新增安排领办学校,对已有领办学校的重点片区增派干部、名师,实现市直属学校和五城区区属优质学校在重点片区领办学校覆盖率达100%;实施领办重点片区学校专项激励,支持按规定合理增核参与领办学校的教师编制和副校级领导职数,指导派出学校运用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等方式建强教师队伍;加强对选派到重点片区学校教师的激励保障,确保选派教师综合收入、职称荣誉等激励政策科学有效;建立全市“教师共享中心”,推动优秀教师向重点片区学校跨校走教、资源共享,确保优秀教师愿意去、留得住、教得好。支持优质医疗资源向重点片区扩容下沉,加快补齐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指导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规划布局或改扩建,支持根据服务人口和范围动态调整人员总量;围绕高端扩容、辐射引领,支持优质医疗资源向五城区以外的重点片区布局,引导部省市属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办一批分院,破解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不均难题;强化等级提升、专科建设,引导和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领办一批主要服务重点片区的医疗机构,通过派遣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等措施和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方式,力争实现三级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对重点片区全覆盖;坚持公立主导、民营补充,根据未来人群聚集特征,支持重点片区引进社会资本举办一批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满足多层次、多元化健康需求。强化高能级综合服务设施牵引功能,优先向重点片区布局建设一批集产城融合、人口集聚、资源集合于一体的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和项目;指导重点片区挖掘用好自身资源禀赋,强化特色商业植入,支持建设大邑长征文化园、科幻城等高水平、特色化文体旅综合服务设施;支持重点片区因地制宜利用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新建改建特色服务设施,鼓励推动体育公园、社区运动角、天府绿道健身新空间等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各区(市)县〕

七、优化人才生态,促进高端人才集聚

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建立差异化人才导入和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吸引各类人才向重点片区集聚,打造城市人才高地。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优先支持科研型企事业单位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支持推荐人才(团队)申报市级重大人才计划,按规定享受资金资助、子女入园入学、安居、医疗等配套服务;对重点片区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高层次管理、技术技能等人才,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在“技能大师”“首席技师”评选、资助中给予政策倾斜,对确定为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成都市首席技师工作室的,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对从事粮油规模生产经营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延长社保补贴时限。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重点片区企业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展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订制班”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健全人才职称评审制度,优化职称直接认定政策,完善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支持职称评价与企业人才评价开放融通。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动态发布国际职业证书认可清单,促进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在相关重点片区便利执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

八、鼓励创新示范,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破除制约重点片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场景创新、治理创新等,充分发挥“人产城”集聚融合效应,持续增强重点片区发展动力和活力。支持“规建管运”全流程改革创新,聚焦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研究出台“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和实践成果。支持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指导跨区域、组团式重点片区创新建立利益链接机制,鼓励“一区多园”发展模式,对跨区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成果产出区与项目落地区之间可按规定分享项目经济数据;支持具有优质服务资源的区(市)县推动基本功能跨区域联动辐射,探索建立基本功能跨区域供给财税补偿机制,实现重点片区基本功能跨行政区划就近满足。创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大科学装置和重大创新平台的策源核心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机制在重点片区组建成果应用衍生转化平台集群,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企业群落;围绕重点片区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优先支持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中试平台,研究给予中试平台设备购置费用和运行经费补贴政策;依规设立成都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理放宽引导基金出资期限、杠杆要求,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重点片区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强化场景应用赋能,鼓励重点片区企业加强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应用,积极开展场景创新试点验证,加大场景开放力度,优先支持重点片区企业申报创新应用实验室,对获得认定的优先纳入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项目储备库,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直投支持。支持盘活存量资产,引导市属国有企业深度梳理存量基础设施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孵化培育,探索建立从Pre-REITs培育孵化、运营提质到公募REITs上市的渠道机制,打通“投资—运营—退出—再投资”完整链条,形成良好的投资循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各重点片区牵头部门,各区(市)县〕

九、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以智慧蓉城建设为牵引,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营造投资贸易便利、行政许可便捷、要素获取容易、政策精准易享、法治保障完善的利企便企环境。建强“智慧治理”平台功能,围绕治理需求和短板,支持通过协同业务、对接系统、共享数据等方式,赋能“微网实格”,强化智慧应用场景创新示范应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扩权赋能,研究符合重点片区功能定位、有助于促进规划建设、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和促进有效治理的管理事权按规定下放,支持各领域改革举措在重点片区先行先试,扩大重点片区建设发展自主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重点片区项目集群全周期管理,支持重点片区内国家级能源、交通、水利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按规定申请先行用地;推行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和“标准地”报建审批告知承诺制,动态更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清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项目)批后调整负面清单和调整清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络理政办,各区(市)县〕

十、强化考核激励,凝聚形成建设合力

强化对重点片区规划建设的统筹和管理,建立动态监测、跟踪分析、效果评估、终端问效、考核通报的闭环工作管理机制,凝聚推进重点片区规划建设的合力。持续优化推进机制,统筹完善区域协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体系,配齐建强跨层级重点片区工作专班,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优化调整专班。坚持动态管理,突出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工作指导、部门会商、功能监测、监督检查等过程管理,通过“月调度”“季拉练”及时解决重点片区建设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建立年度“双向考核”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评价责任区(市)县重点片区项目集群推进等情况,责任区(市)县评价市级有关部门行业指导、服务保障等情况。强化年度考评结果应用,坚持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相结合,将重点片区年度推进情况、建设成效与政策要素资源保障挂钩,并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重点片区通报表扬。突出终端问效,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度,研究构建重点片区差异化评价体系,适时对试点示范成效与功能实现情况开展科学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片区进行动态调整与择优增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各区(市)县〕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牵头和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举措,确保落地见效。同类政策措施标准不一致的,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