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文件

作者: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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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

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成都天府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级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部分在蓉国有企业、高校院所:


根据《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成委发〔2015〕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以下简称“市优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市优专家选拔工作,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各种隶属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含社会组织,下同)中进行,包括部分在蓉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市优专家选拔对象是在推动成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人才。原第1—9批市优专家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次推荐选拔。


二、选拔数量和条件

本次共选拔100名左右市优专家,选拔工作主要依据是:2010年以来专家人才的工作实绩和创新成果,兼顾长期贡献;基本条件是:自觉参与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或专业技术、技能水平西部领先、国内一流,在生产、科研、管理和服务等经济社会发展一线作出突出贡献,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首次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中,突破重大技术瓶颈或市场制约,研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辟新市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得到市场和同行公认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创新中,运用现代管理方法进行科学管理,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市场和同行公认的优秀管理者。

(三)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力度,理论探索和实践效果显著,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或肯定,在推进城乡形态转型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

(四)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业绩突出、同行认可,知名度高的名师、名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促进就业典型等优秀人才。

(五)在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在农业科研、科技成果转化或农业技术推广运用方面有重大突破和贡献,引领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繁荣,成效显著,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代表人才。

(六)在推动我市文化改革发展中,德艺双馨、贡献突出,同行业中知名度较高的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体育、文化产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

(七)在推动城市管理转型升级中,理念创新、工作先进、成效显著、社会认可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优秀人才。

(八)在其他领域中,工作出色、绩效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并有较高声誉的专家人才。


三、选拔程

(一)组织推荐。市优专家的选拔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各区(市)县(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下同)和市级部门经公示确定本地、本系统推荐人选。

1.单位推荐、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应在广泛征求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各单位填写《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附件2),《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报所在区(市)县和相关市级部门。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可直接填写《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附件2),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按从事的专业领域报对应市级部门,相应市级部门对其个人的贡献度和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就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作出评语。

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和受理。专家举荐、个人自荐工作由相关市级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和受理。

2.各地各部门推荐。各地各部门按照“能报尽报”的原则,按《市优专家推荐名额表》(附件1)设定的推荐名额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推荐。《名额表》中未提及的申报主体,确有“有实力、有贡献、有影响”的优秀专家也可推荐,名额限定为1人。推荐人选应注重人才来源的多样化,确保人才结构的合理性。

各区(市)县推荐人选由各自党委审查;市级部门、在蓉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推荐人选由各自党委(组)审查,同时依据推荐人选的贡献度进行排序,之后将《推荐表》(附件2)、《情况一览表》(附件3)经单位党委(组)同意,并在本地、本系统以及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优专家选拔条件,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三)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步人选的专业水平、业绩贡献等进行分组评审,确定建议人选。

(四)实地考察。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地对建议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拟授人选。

(五)批准。拟授人选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六)公示。对拟授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推荐材料

(一)材料内容:

1.《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用表须知及填表说明,主要突出贡献事迹;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填,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不填;单位推荐意见(专家举荐意见或个人自荐承诺)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2.获奖证书(限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市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一套。

3.《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份。

4.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


(二)材料要求:

1.《推荐表》《一览表》和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均用A4型纸打印,提交材料均附电子文本。

2.每个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封面注明推荐人选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称)(如无则填写“无”)、工作单位、专业领域。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市优专家选拔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一)严把条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将为成都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人才选拔上来。

(二)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和“五大兴市战略”,重点推荐在创新驱动、依法治市、城乡统筹、改善民生、城市管理、文化强市、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等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做好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市优专家选拔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作为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对因期满终止享受待遇有疑问的专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与他们谈话,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


材料上报时间截至2015年8月14日,报送前,须对涉密人员材料作脱密处理。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逾期者,不予受理。纸质文档加盖各级单位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相关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cdsrcb@163.com或直接拷贝。


联系人:舒衷宽;联系电话:028-61886096。


附件:

1.市优专家推荐名额表

2.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

3.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4.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科、专业目录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4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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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地各部门按推荐名额不超过1:5的比例推荐,名额表中未提及的市级部门、在蓉国有企业、在蓉科研院所及其他申报主体,确有“有实力、有贡献、有影响”的优秀专家也可推荐,名额限定为1人,最终以实际申报人数综合考虑确定。

2.申报领域及专家推荐名额确定原则:尊重“市优专家”传统申报领域,同时结合市委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和“五大兴市战略”的重点领域确定申报领域,兼顾在蓉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为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度;根据各领域从业人员总数确定专家推荐名额。

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        


 

用表须知

 

1.本表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制定。

2.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专家选拔、管理和考核的存档材料。

3.本表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

4.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

5.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

6.部门指区(市)县、市级部门或在蓉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7.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人选基本情况: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毕业时间


民族


学历


学位


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技术职称

或技术等级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类别


企业性质


在岗状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获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奖励情况:

奖励种类

获奖项目

等级

年度





































获专利情况:

专利种类

专利名称

是否授权

年度





























业绩综合材料(限1000字以内,含标点)

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成果是否转化、推广,产生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论文、著作(限市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见(专家举荐意见或个人自荐承诺)

 

 

 

 

 

 

 

                            章(单位推荐)

 

                            字(专家举荐或个人自荐)

 

                                                

区(市)县委、市级部门党委(组),

或在蓉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党委(组)推荐意见

 

 

 

 

 

 

 

 

 

   

      

 

填表说明

 

1.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1970.03.01

3.出生地:只填至市,如四川成都;出生在国(境)外的,填出生国家(地区)名称。

4.学历: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学位:国家承认的最高学位。

6.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905月毕业填写1990.05

7.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

8.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9.工作单位及职务: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全称为准,限15个汉字)及目前担任的最高职务。

10.工作时间:指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如1990.09

11.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组织

12.企业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国有/民营/合资/外资/其它

13.在岗状态:填下列几种状态之一:

一线应聘   退居二线但未离退   离退休后被应聘

14.联系电话:按区号-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02861886095

15.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6.获奖情况:只填写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奖励情况,具体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国家星火奖   省部级科技进步(成果)奖

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其它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各种奖(填写出具体奖项名称)

获奖等级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17.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水平及成就的论文、著作,注明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


附件3

 

第十批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政治

面貌

技术职称或

技术等级

学历学位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

时间

从事

专业

主要突出贡献

(每人限100字)

是否

曾入选











































公示

情况

公示时间:                    

公示结果:

备注:1.各地各部门按贡献度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后,填写此表。

2.“从事专业”一栏以“附件4中所列专业目录为依据,未尽领域,请在该栏填写“其他”,并注明具体从事专业。


附件4

 

 

 

 

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学科、专业目录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157


 

  

 

1.本目录供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使用。

2.本目录中:一至十二所列为学科、专业门类,182所列为一级学科、专业,其余所列为二级学科、专业。

3.本目录所列学科、专业分为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学科六个学科、专业领域。学科、专业领域与学科、专业门类的对应关系为:

自然科学:理学;

工程科学技术:工学;

农业科学技术:农学;

卫生科学技术:医学;

人文社会科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管理学;

中小学学科:中小学教育学。


一、理学

1.数学



基础数学

计算数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应用数学

运筹学与控制论


2.物理学



理论物理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原子与分子物理

等离子体物理

凝聚态物理

声学

光学

无线电物理


3.化学



无机化学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4.天文学



天体物理

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


5.地理学



自然地理学

人文地理学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6.大气科学



气象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7.海洋科学



物理海洋学

海洋化学

海洋生物学

海洋地质



8.地球物理学



固体地球物理学

空间物理学


9.地质学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地球化学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

第四纪地质学

构造地质学



10.生物学



植物学

动物学

生理学

水生生物学

微生物学

神经生物学

遗传学

发育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物物理学

生态学

11.系统科学



系统理论

系统分析与集成


12.科学技术史(分学科、专业,可归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科学技术史(分学科、专业)

二、工学

13.力学(可归工学、理学)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

工程力学



14.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车辆工程



15.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



16.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及机械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17.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18.冶金工程



冶金物理化学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19.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

动力机械及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

化工过程机械

20.电气工程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21.电子科学与技术(可归工学、理学)

物理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22.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23.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导航、制导与控制


2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归工学、理学)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25.建筑学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技术科学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26.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7.水利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28.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29.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工业催化


3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质工程

31.矿业工程



采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32.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33.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34.轻工技术与工程



制浆造纸工程

制糖工程

发酵工程

皮革化学与工程



35.交通运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36.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轮机工程

水声工程

37.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人机与环境工程


38.兵器科学与技术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39.核科学与技术



核能科学与工程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核技术及应用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40.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化工程

农业水土工程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41.林业工程



森林工程

木材科学与技术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42.环境科学与工程(可归工学、理学、农学)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43.生物医学工程(可归工学、理学、医学)

生物医学工程


44.食品科学与工程(可归工学、农学)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三、农学

45.作物学



作物栽培与耕作学

作物遗传育种


46.园艺学



果树学

蔬菜学

茶学

47.农业资源利用



土壤学

植物营养学


48.植物保护



植物病理学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农药学

49.畜牧学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草业科学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含:蚕、蜂等)

50.兽医学



基础兽医学

预防兽医学

临床兽医学

51.林学



林木遗传育种

森林培育

森林保护学

森林经理学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52.水产



水产养殖

捕捞学

渔业资源

四、医学

53.基础医学(可归医学、理学)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免疫学

病原生物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法医学

放射医学

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



54.临床医学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风湿病、传染病)

儿科学

老年医学

神经病学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临床检验诊断学

护理学

外科学(含:普外、骨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形、烧伤、野战外)

妇产科学

计划生育医学

眼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肿瘤学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运动医学

麻醉学

急诊医学

55.口腔医学

口腔基础医学

口腔临床医学


5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归医学、理学)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卫生毒理学

军事预防医学

57.中医学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临床基础

中医医史文献

方剂学

中医诊断学

中医内科学

中医外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中医儿科学

中医五官科学

针灸推拿学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


58.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基础

中西医结合临床


59.药学(可归医学、理学)


药物化学

药剂学

生药学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60.中药学



中药学







五、哲学

61.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外国哲学

逻辑学

伦理学

美学

宗教学

科学技术哲学


六、经济学

62.理论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63.应用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含:税收学)

金融学(含:保险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劳动经济学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国防经济



七、法学

64.法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军事法学


65.政治学

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国际政治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国际关系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外交学

66.社会学



社会学

人口学

人类学

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


67.民族学



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中国少数民族史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68.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八、教育学

69.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史

比较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成人教育学

特殊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70.心理学



基础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71.体育学



体育人文社会学

运动人体科学(可归教育学、理学、医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九、文学

72.中国语言文学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分语族)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73.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

法语语言文学

德语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文学

印度语语言文学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欧洲语言文学

亚非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及应用语言学

74.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

传播学


75.艺术学



艺术学

音乐学

美术学

设计艺术学

戏剧戏曲学

电影学

广播电视艺术学

舞蹈学


十、历史学

76.历史学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历史地理学

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

专门史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

世界史

十一、管理学

77.管理科学与工程(可归管理学、工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78.工商管理


会计学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79.农林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80.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归管理学、医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可归管理学、教育学)

社会保障

土地资源管理



81.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

图书馆学

情报学

档案学

十二、中小学教育学

82.中、小学教育学

学前教育学

普通教育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



  •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7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