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成都市商务委办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质的办理程序的通知

作者:成都市电子学会
发布时间:201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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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对外贸易,帮助企业提升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现将成都市办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质的办理程序转发如下(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按此要求和程序办理本企业的产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的备案登记。



                                成都市电子学会

                               2016年 2月20日


附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5-03-23          信息来源:成都市商务委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办理单位:成都市商务委
  3、办理窗口: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委窗口
  4、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6917547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国家主席令第15号,2004年4月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14号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3、《商务部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贸函[2007]122号)。

三、申请条件

成都市(含下辖各区、市、县)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且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  

注:  

1、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未包含进出口业务的,需先到发照机关添加此类经营范围。  

2、在四川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请到四川省商务厅外贸处办理(成华街7号,

联系电话028-83222619)。 

3、我市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不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即可办理对外贸易各项业务。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网址: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点击“备案登记”(如看不到“备案登记”栏请升级浏览器或更换电脑),所属省市和所属市请选择:四川省成都市;备案登记机关请选择:成都市外经贸局。《备案登记表》的填报要求详尽、准确和真实,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数,短横线不要填写。所有内容填写完毕请在网上直接提交,并打印1份登记表(正反两面),背面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二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办理。

五、申请材料  

1、网上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加盖的公司印章均须为鲜章。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dz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