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细则》(成法组办〔2016〕3号)文件精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现根据《成都市社会组织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制定《成都市电子学会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意见》,请
各会员单位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以文字方式及时报告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贤东 电话:86612366
地址:成都市三桂前街49号6楼611室
邮编:610017
附件1:成都市电子学会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附件2:成都市电子学会普法活动计划表
附件3:普法领导小组联系表
成都市电子学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成都市电子学会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2016年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切实抓好电子学会普法工作,推动各会员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树立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确保“七五”普法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成都市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细则》(成法组办〔2016〕3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守法,用法、执法的观念。
二、工作原则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学会在普法教育中的指导作用;发挥各会员单位科技部门的优势,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上下联动原则。强化学会对各会员单位的指导,坚持学会与企业联动普法。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普法工作常态化和突出重点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普法工作常态化的同时,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总体目标
通过普法活动的开展,使各会员单位能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大力弘扬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学会内部治理的规范化,形成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互相监督、管理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律普及宣传。学会作为普法的重要载体,要结合自身业务活动特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结合普法教育在电子行业开展调研、走访活动,了解会员单位的述求,帮助企业科技工作者使用法律武器维权,从而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观念的树立作出贡献。
(二)丰富和完善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集中宣传等活动形式,让更多人了解法律、走近法律、热爱法律、运用法律。
(三)建立普法教育联络员制度。各会员单位确定一名普法教育联络员,及时联系学会普法领导小组,了解普法工作的进展情况有法学背景的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行政执法市民观察员,提高执法质量和增强社会组织守法的主动性。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调动学会组织在支持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合理维权方面的积极性。
(四)发挥人民团体在普法工作中的优势作用。群团组织要针对企业职工、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的特点,引导所属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树立典型抓好普法宣传。新闻工作者、记者、广播电视等宣传类社团要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对社会组织普法活动的宣传,树立典型,对普法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宣传,营造社会组织普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组织保障
各会员单位要建立社会组织普法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日常工作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将单位普法工作纳入学法用法工作目标考核。2016年12月底以前,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由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报成都市电子学会普法领导小组。
发:各会员单位
抄送:市科协 市民政局
成都市电子学会秘书处
2016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