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生产处
发布时间: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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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经信办〔2016〕97号

发布时间:2016-12-02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处【点击量:340】【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安委〔201627号)要求,现就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操作层面,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制定落实管用适用的工作措施,确保全系统岁末年初期间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针对岁末年初气候多变、事故易发等特点,按照近期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过细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加强源头治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确保岁末年初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工作。

重点抓好工业企业重大在建和技改项目隐患排查;抓好危化品生产和液氨使用存储企业的安全生产;抓好涉粉和机械抛光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抓好油气输送管道、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抓好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CNG加气站、输配气站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抓好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尤其是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彭州市工业开发区华贸产业园、青羊区蛟龙工业港青阳园区);抓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

(二)突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时段。

切实做好包括冬春季火灾防控、电力迎峰度冬和“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前后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市经信委相关处室要根据责任体系和工作分工(详见附表),认真督查对口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管委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视情抽查12家企业进行末端印证;各行业处室要利用日常赴区(市)县工作时机,统筹安排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督查任务,收集汇总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统一安排,牵头部署本区域岁末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本区域所有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收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动态信息;各工管委对园区内的在建项目督查比例不得低于50%,并做好记录和信息汇总报送。

(四)推进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监管机制。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管委,要督促相关企业主动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五有”,即有隐患排查制度、有隐患排查清单、有隐患管理台账、有隐患公示公告牌、有信息管理员。要组织开展典型示范和培训指导,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清单,开展危险源点位风险辨识,切实提升隐患会查会改会报能力。

(五)加强大检查工作“回头看”工作。

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好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全系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和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江西丰城电厂扩建项目出现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突出落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管委要按照本通知以及《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2016)》的有关要求,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以及牵头负责部门负责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要强化信息报送。

要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报送,及时收集梳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21日前上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每月25日前上报该月工作开展情况。

特此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