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成都市电子学会
发布时间: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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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电学[2017]4

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技术带

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协发〔20172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从本届推荐起,候选人均需从网上申报。省科协在网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平台”为成都市科协分配了推荐单位用户名。请各单位及时将拟推荐候选人姓名、联系方式报成都市电子学会秘书处,我们将及时上报市科协在平台上创建候选人用户名和密码,由申请人登陆填报电子材料。

联系人:范洁  8661236613880899531  cddzxh@163.com

 

                          成都市电子学会

                           2017年3月22

川科协发〔201721


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

    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州)科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6号)的通知精神, 省科协将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专家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四川科技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是我省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能够开辟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4.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5.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6.具有中国国籍和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

带头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取得下列一项或多项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1.在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社会提供了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并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理论创新成果;

2.在技术开发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省(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涉外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医疗卫生方面,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4.在教育教学方面,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或主编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已在全国或省(部)范围内推广使用,效果优异;

5.在文化艺术方面,学术造诣深厚,行业知名度高,创作的代表性作品或取得的重要成果在文化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在弘扬巴蜀文化、推动文艺创新、促进巴蜀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6.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具有主持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大课题、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等经历,其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和影响,或在国家、省(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中青年专家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四川科技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知识面较宽,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及相关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

4.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5.主持或主研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多次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取得了多项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学术、技术论文,并在国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7.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受国籍和职称条件限制。

二、推荐要求

推荐评定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人才工作座谈会、全省人才工作会精神,落实《四川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国内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格条件。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其中,遵守党风党纪情况由推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推进我省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和脱贫攻坚需要,重点推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外贸、文化艺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落实“一带一路”、“互联网+”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振兴规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除“两院”院士直接确定为带头人外,符合条件的国家“万人计划”和“千人计划”入选者优先评定为带头人。

(三)规范程序。各推荐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术、技术团体推荐人选,应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第1—9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与其他人选推荐程序相同。

三、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从本届推荐起,候选人均需从网上申报。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推荐单位打电话咨询获取),于201731日至420日登陆省科协网站(http://www.sckx.org.cn/)进入“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平台”,根据要求组织申请人登陆填报电子材料。

请于2017420日前提交申请人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信息平台打印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单位提交《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1份,A3纸打印。

2.申请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的书面审查意见,及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和结果。

3.申请人提交《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一式2份,A4纸打印。

4.申请人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须装订成册,首页需打印附件目录清单)。包括:

1)候选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4)候选人取得的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5)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公示及听取同行专家、有关方面意见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及本人发挥作用,在省内外或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及影响)等情况。

(三)其他

1.报送的书面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它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的原件(推荐表中在“所属单位(团体)推荐意见”栏里不仅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要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而且进行推荐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州)科协也需要在本栏里盖章)。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2.报送前,须对涉密人员材料作脱密处理。

3.《推荐表》《一览表》和《学科、专业目录》可从省科协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4.每个申请人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或信封袋妥善包装,并注明申请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称)、工作单位、推荐类别(带头人或后备人选)、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推荐者(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上即可)。

(四)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42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四川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411号省科协组织宣传部820室、814

邮编:610041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四川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郑晓俊

联系电话:(02885352759  85350933

电子邮箱:sckxzxb@163.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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